1.滨州医学院奖学金有哪些

2.东营的在滨州医学院住院超过多少可以大报销

3.滨州博兴县千乘企业重组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怎么样?

4.滨州企业退休养老金一般领多少钱?

5.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滨州医学院奖学金有哪些

滨州基金价格操纵-基金价格查询系统

本文是醉学网为大家整理的滨州医学院奖学金、助学金设置情况,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1、滨州医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滨州医学院本专科资助政策简介

资助项目

资助金额

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

一次性奖励8000元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13%

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次性奖励5000元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88%

国家助学金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分为三档,一档2600元,二档3300元,三档4000元。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11.8%

国家助学贷款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绿色通道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无限制

地方政府资助

省政府奖学金

一次性奖励6000元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14%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一次性奖励5000元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34%

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一次性奖励5000元

高校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本专科学生人数的10%

高校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根据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人数确定

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根据符合条件的实际就业人数确定

学校资助

校长奖学金

每人每年5000元

每年20人

综合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1500元,

二等奖学金1200元,

三等奖学金800元

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人数的30%

单项奖学金

300元,

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人数的20%

先进班集体奖金

2000元

班级总数的15%

临时困难补助

一等:3000元

二等:2000元

三等:1000元

无限制

勤工助学

校内:每月300元

校外: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

无限制

春节慰问金

500或1000元

无限制

重大疾病爱心温暖基金

金额不等

无限制

社会资助

美宝奖学金

每人每年3000元

总费用不超10万元

其他各类奖助学金,爱尔、励志助学等

金额不等

无限制

2、滨州医学院简介

滨州医学院是山东省省属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前身为始建于1946年的国立山东大学医学院。1983年,学校更名为滨州医学院。2017年,学校成为山东省省级博士立项建设单位。

东营的在滨州医学院住院超过多少可以大报销

8万以上。职工医保住院报销超过8万以上后会启动大病救助基金。但实际花费一般要在11至12万以上了。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后,由单位或医院填报《大额医疗统筹费申报表》,向市医疗保险局申报。

滨州博兴县千乘企业重组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怎么样?

滨州博兴县千乘企业重组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2018-10-18在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注册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博城三路185。

滨州博兴县千乘企业重组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71600MA3NDJ68X9,企业法人鲁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滨州博兴县千乘企业重组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经营范围是: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产业重组领域和其他相关领域的投资;投资咨询及管理服务业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经营吸收吸收存款、代客理财、融资担保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滨州博兴县千乘企业重组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多信息和资讯。

滨州企业退休养老金一般领多少钱?

滨州市 2022年我市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内附养老金调标计算举例)

2022年7月16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16号),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我省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左右确定,根据省政策,我市本次可享受养老金提标的退休人员共计21.53万人。

在具体调整办法上,按国家要求,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保持统一。其中:

定额调整,主要体现社会公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标准,按每人每月增加43元养老金。

挂钩调整,主要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具体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所有退休人员均按本人2021年底基本养老金的1.26%挂钩调整;第二部分,所有退休人员均与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挂钩,阶梯式提高挂钩调整数额。

适当倾斜,主要是适当提高高龄退休人员的调整水平,对达到70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多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这次调整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目前,我市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正在平稳有序组织进行,从2022年1月1日起增发的养老金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

举例:

张女士

1965年5月出生,2020年5月退休,2021年12月份的基本养老金是2875.6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28年6个月。按照我省本次调整办法,张女士月养老金调整增加121元,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2996.6元。

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1.定额调整:43元/月;

2.挂钩调整:

(1)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

2875.6*1.26%=36.23元/月;

(2)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1.3*15+1.5*10+1.7*4=41.3元/月(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挂钩调整增加36.23+41.3=77.53元/月;

张女士月养老金调整增加43+77.53=121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王先生

1945年5月出生,2005年5月退休,2021年12月份的基本养老金是4665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40年2个月。按照我省本次调整办法,王先生月养老金调整增加195元,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4860元。

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1.定额调整:43元/月;

2.挂钩调整:

(1)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

4665*1.26%=58.78元/月;

(2)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1.3*15+1.5*10+1.7*10+1.9*6=62.9元/月(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挂钩调整增加58.78+62.9=121.68元/月;

(3)高龄倾斜:30元/月;

王先生月养老金调整增加43+121.68+30=195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就业培训制度;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发展政策;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市级统筹办法;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赴国(境)外培训和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出国(境)培训项目及人员的审批、审核、备案和来我市工作外国专家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和聘请外国专家规划;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或定居政策;管理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三)负责本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